http://www.desachemical.com?? 2017-09-24 16:50 來源 網絡
一夜之間四城限售:2017年9月22日晚至23日凌晨,先后有重慶、南昌、南寧、西安、長沙5地出臺新的樓市調控政策,其中重慶、南昌、南寧、長沙4城限售限購。
重慶、南昌新購商品房限售兩年;南寧限售升級,法人單位購買二套及以上住房限售兩年;長沙限售三年,并收緊限購政策;西安通知稱,商品住房調價前需向物價部門申報。除此之外,媒體曾稱石家莊的限售期最長達八年,后刪掉新聞。
重慶消息稱,重慶市主城區新購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兩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南昌樓市也出臺調控新政,住宅取得不動產證后2年才可轉讓。
南寧住管局稱,二套及以上住房滿兩年方可轉讓。同時,南寧要求,嚴格商品房銷售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對外銷售商品房時,在未與購房人就預售許可范圍內具體房號達成購房協議前,不得收取購房人任何費用。違反上述規定的,責令限期整改,并暫停辦理該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上述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9月23日凌晨,長沙市住建委發布了《關于進一步穩定房地產市場促進健康發展的通知》,此次通知主要有以下要點:1.在本市購買的商品房(含二手房),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3年后才能再次出售。2.本市戶籍無房的,限購一套。3.本市戶籍(家庭為單位)有一套房的,需要在取得首套房不動產權證后3年以上才能買第二套房。4.外來戶限購一套,需要出具24個月以上的所得稅或社保繳納證明5.此政策實施范圍為全市(含寧鄉、瀏陽、長沙縣)6.通知自2017年9月23日起施行。
具體要求:
重慶:23日起新購住房兩年內不得交易
重慶客戶端-華龍網消息,22日,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出臺《關于加強主城區新購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根據通知,明(23)日起,我市主城區新購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兩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通知全文如下:
兩江新區管委會,主城各區人民政府,市級相關部門:
為認真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進一步遏制炒房,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加強主城區新購住房再交易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在主城區范圍內(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兩江新區)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兩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二、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認定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新購買二手住房的認定時間以取得產權登記受理通知書時間為準。
本通知自2017年9月23日起實施。
南昌:住宅取得不動產權證后兩年才可以轉讓
南昌有關部門突發樓市調控新政策,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住宅市場的調控。
本次文件主要包含以下三個要點:
1、住宅取得不動產權證后兩年才可以轉讓。
2、全市范圍適用,包括此前不限購的九龍湖、儒樂湖區域,也包括南昌縣、新建縣、進賢縣、安義縣等。
3、“三限房”不在本次調控范圍內,但是“三限房”本身已經限制了五年不可轉讓的時限。
4、新政9月23日開始實施。此外,重慶也在今天傍晚發出了“限售令”。
資料圖
南寧樓市限售升級:二套及以上住房滿兩年方可轉讓
通知全文:
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補充通知
南住房規〔2017〕3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合理引導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研究,在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南房〔2017〕409號)基礎上,現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限制現房轉讓管理。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在南寧市區(不含武鳴區)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兩年后方可轉讓。
二、嚴格商品房銷售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對外銷售商品房時,在未與購房人就預售許可范圍內具體房號達成購房協議前,不得收取購房人任何費用。違反上述規定的,責令限期整改,并暫停辦理該項目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知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2017年9月22日
長沙:首套房獲產權證后3年才能買第二套房
9月23日凌晨,長沙市住建委發布了《關于進一步穩定房地產市場促進健康發展的通知》,此次通知主要有以下要點:1.在本市購買的商品房(含二手房),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3年后才能再次出售。2.本市戶籍無房的,限購一套。3.本市戶籍(家庭為單位)有一套房的,需要在取得首套房不動產權證后3年以上才能買第二套房。4.外來戶限購一套,需要出具24個月以上的所得稅或社保繳納證明5.此政策實施范圍為全市(含寧鄉、瀏陽、長沙縣)6.通知自2017年9月23日起施行。
資料圖
石家莊:曾有消息稱最長限售期達八年
《21世紀經濟報道》22日晚曾稱,此次石家莊新政打開了該市樓市調控“限售”大門,升級非本地戶籍居民限購措施。
上述報道曾提到稍早媒體的報道,稱石家莊新政將啟動限售政策,除了繼續加碼限購,還首次提出在限購區域內,家庭擁有2套住房的,五年之內不得上市交易;家庭擁有3 套住房的,八年之內不得上市交易。
對此21世紀經濟報道向當地業內人士確認了上述消息。其報道還稱,在各地現有調整措施里,限售八年是時間最長的。其他城市有限售五年的。
西安樓市新政:商品住房調價前需向物價部門申報
周五(9月22日),西安物價局發布關于商品住房價格申報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從9月25日下周一起,未辦理預售許可、或已取得預售許可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如要調整價格,須先向西安市物價局進行商品住房價格申報。
通知稱,商品房價格申報適用于城內六區,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住房不列入申報范圍。對于符合申報要求的商品住房“一套一標”銷售價格,在西安市物價局官網公示。
通知還提到,商品住房價格實行明碼標價,繼續執行“一價清”的規定,即水電氣暖、通訊等共有公共設施、設備的配套設施費用一次性計入價格。
附:西安市物價局關于商品住房價格申報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機構:市物價局
索引號: 013353411/2017-02579494
關鍵字:價格
主題分類: 物價
市物發〔2017〕171號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區、縣物價局,西咸新區市場服務與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創新發展局、國際港務區經濟發展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進一步穩定住房價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住房市場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發〔2017〕51號)嚴格商品住房價格管控的要求,經與相關部門共同研究,現就我市商品住房價格申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商品住房項目在辦理預售許可前,或已取得預售許可證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在調整價格前須向西安市物價局進行商品住房價格申報。
二、商品住房價格申報適用范圍
城六區、長安區行政管理區域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灃東新城等開發區規劃區域范圍內的新建商品住房(含已領取預售許可證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均列入商品住房價格申報范圍。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價格管理仍按現行政策執行,不列入申報范圍。
三、商品住房價格申報內容
尚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申報,須填報《西安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申報表》(附件1)、《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價格比較情況表》(附件3)、《商品住房房源價目清單》(附件4)。
已取得預售許可證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價格調整申報,須填報《西安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調整申報表》(附件2)、《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價格比較情況表》(附件3)、《商品住房房源價目清單》(附件4)。
四、商品住房價格實行價格公示制度,對符合價格申報要求的商品住房“一套一標”銷售價格在西安市物價局官網上進行公示。
五、商品住房價格繼續執行“一價清”規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制定商品住房價格時,應按照《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陜政辦發〔2010〕29號)文件規定,將開發建設過程中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安全監控系統及其他屬于購房人共有的公共設施、設備的配套建設費用,一次性計入商品住房價格,不得在房價外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六、商品住房價格實行明碼標價制度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國家發改委《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和陜西省物價局《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在銷售現場做好商品住房銷售明碼標價工作,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按照“一套一標”公示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七、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有下列價格行為:
(一)不按規定明碼標價;
(二)實際成交價格高于公示價格;
(三)經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相互串通,統一確定、維持、變更價格;
(四)通過囤積截留房源、捂盤惜售等方式限制銷售數量、操縱價格;
(五)捏造、散布漲價或者房源斷缺等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
(六)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價格違法行為。
八、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大對商品住房價格行為的檢查力度,對違反價格政策法規的,依法予以查處。
九、本通知自2017年9月25日起執行。
西安市物價局
2017年9月22日
編輯: 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