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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8 12:07?出處 綜合中國網
哈爾濱11歲男孩買萬元手機送女友:2016情人節,哈爾濱有一位11歲小男孩買了一部1萬多元的手機送給心儀的女生,一位12歲的小姑娘買了2萬元電腦送給高她一年級的“小帥哥”,同時還貼心地送給對方一個高檔游戲手柄。
過年小孩暴富,收壓歲錢數千數萬甚至幾十萬的都有,買萬元手機送女友的小男孩東東的爸爸是從事建材生意。他說自己本來想培養兒子的理財意識,所以才讓兒子自己保管壓歲錢。但是沒想到,兒子會這么大手大腳地花錢,還早戀。。。東東的爸爸張先生決定把那1萬多元的禮物要回來。
張先生找到了東東的女同學,想要回兒子送給她的手機。但是小女生并不理張先生,不愿歸還。張先生只好與女生的父母溝通,最終拿回了手機。
春節期間,拿“壓歲錢”互贈高檔電子產品成了很多“小情侶”們的選擇,律師說,對于11歲男孩買萬元手機送女友是一種“效力待定”行為,應在父母的監督下進行,孩子處置大額財產,應征得父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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