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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31 20:13?出處
中廣網北京3月31日消息 據鄭州電臺報道,每年清明節,都有學校組織學生去掃墓。鄭州市一位學生家長反映,女兒所在的學校讓交25元錢去烈士陵園掃墓。他質疑讓學生出錢去掃墓是否合理?
記者采訪時鄭州市農業路小學的負責人表示,學校確實打算組織三年級學生去烈士陵園掃墓,算是一項綜合實踐活動。這個活動委托給區少兒活動中心承辦,25元錢包括交通費、保險費和一頓餐費等。活動學生可自愿參加,不愿意去掃墓的學生,學校安排有老師輔導,學生也可選擇待在家里。
據了解,從2007年起,綜合實踐已作為一門必修課要納入教學計劃。但綜合實踐開展的情況并不樂觀。
因為校外綜合實踐活動,會牽扯到吃、住、行等問題,這筆費用不包括生均經費里,學校無力承擔,要開展綜合實踐就牽涉到收費問題。
該負責人說,學校的綜合實踐活動課原則上不出校門。學生很希望能走出校園,但由于校外綜合實踐會牽涉到安全和收費等問題,學校很久沒組織過校外實踐活動了。
據了解,有的學校為避免亂收費的“嫌疑”,只組織些不收費的活動。比如去附近的社區打掃衛生,看望孤寡老人,有的只組織到科技館等免費場所參觀,還有更多學校以課時緊、資金難籌等為由干脆不組織。
去年,鄭州市拿出598.8萬元專項經費用于局直屬學校學生的校外教育活動,撥付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10元。但區屬學校學生的校外教育經費目前并沒納入財政撥款。
教育部門一工作人員說,區屬學校的校外教育經費應由區財政負擔,但目前區財政還沒實力。學校可學習外地成立家長委員會,活動收費可通過家長委員表決。家長則認為,既然綜合實踐是必修課就不應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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