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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8 14:37?出處 新浪微博/新京報
女模特王曉夢微博冒充警察
女模特王曉夢微博冒充警察
女模特王曉夢微博冒充警察
模特王曉夢微博名“馨兒徽安”冒充警花發表不當言論,王曉夢被判有期徒刑9個月。女模特微博冒充警察即使沒有發布這些低俗黑絲照,王曉夢冒充警察就應當以犯罪論處,可悲的法盲只能怪自己不懂法律。
河南籍模特王曉夢微博冒充警察獲刑
新京報報道女模特微博冒充警察,7月2日,模特王曉夢微博名馨兒徽安冒充警花在新浪微博上發布身著警服秀黑絲的圖片,惡意炒作,女模特微博冒充警察獲刑。
王曉夢微博名“馨兒徽安”,她不是安徽人是河南人,王曉夢今年23歲,父母都是農民。王曉夢高中畢業后一直無業,于2007年底來北京,先是在酒店當服務員,后來當起業余平面模特。
豐臺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7月間,王曉夢為賺取微博點擊率,提高知名度及獲取其他利益,在其使用微博名“馨兒徽安”微博中,冒充警察發布不雅照片及言論。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法院認為,王曉夢冒充警察招搖撞騙,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應從重處罰。鑒于王曉夢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故酌予從輕處罰,以招搖撞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一年。
王曉夢微博圖片的來源
“我和一家廣告公司簽訂了平面模特照片合同,給一部小說中的女一號拍宣傳照片。”因為那部小說描寫的就是一個警花的生活,而她拍的照片又是穿警服的,所以就瞎編了一條跟警察有關的微博配合這組警服照片。
對于王曉夢微博中涉案照片的來源,她說,去年12月20日,她和一家廣告公司簽訂平面模特照片合同,給一部小說中的女一號拍宣傳照片,薪酬3000元。拍完后,公司將部分照片通過QQ發給她,其中有警服照15張,所穿的警服都是該公司提供的。“因為那部小說描寫的就是一個警花的生活,而且我拍的照片又是穿警服的,所以我就編了一條跟警察有關的微博,配合這組警服照片,也是想提高一點知名度。”
在庭審時,王曉夢承認,自己從來沒有當過警察,微博的內容都是她瞎編的。
本文“”來源:http://www.desachemical.com/news/shehui/46752.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溫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