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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8 12:37?出處 溫州日?qǐng)?bào)
溫州新聞 昨日,犯罪嫌疑人李琳琳(化名)因涉嫌集資詐騙罪,被樂清警方提請(qǐng)逮捕。李琳琳今年32歲,樂清人,曾在杭州一家廣告公司上班。李琳琳集資詐騙840多萬元,基本揮霍一空。
由于出手大方,很多人簇?fù)碓谒磉叄珪r(shí)間一長(zhǎng),她就入不敷出了。為了繼續(xù)“光鮮”的生活,李干脆辭去工作,對(duì)外宣稱自己在杭州開了一間擔(dān)保公司,在開發(fā)新項(xiàng)目,四處借錢。借來的錢除了支付高額利息外,都被她用來享樂。
李琳琳總共騙了840多萬元,基本揮霍一空。她連父母都騙,讓他們將畢生積蓄200余萬元都陸續(xù)匯給自己當(dāng)“生意本”。當(dāng)然,這些錢也是有去無回。
11月15日,面對(duì)接踵而來的討債人,李琳琳走投無路,只好到樂清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duì)投案自首。這時(shí),她身上分文不剩,只有一部手機(jī),銀行卡里也只剩六十幾塊錢。
李琳琳喜歡去KTV,跟一幫朋友胡混;她喜歡名牌,付錢時(shí)眼睛都不眨一下;她愛掙面子,給弟弟買房子、買豪車,出手就是上百萬元……但她只是一名無業(yè)青年,和丈夫分居,父母退休在家。(周爽潔 劉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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