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10-03 21:17?出處 綜合中國網
日本警察被判無罪
射殺中國留學生的日本警察被判無罪:2006年6月,中國研修生羅成在栃木縣栃木市一馬路上接受警察例行盤查時逃跑,日本警察開槍擊中羅成腹部,致其死亡。日本法院判警察無罪,其實判決結果是預料中的事。
2009年4月27日,日本宇都宮地方法院再次審理該案,羅成的妻子和哥哥去日本討公道。
報道稱,開槍警察以“特別公務員暴行凌虐致死罪”為由遭起訴,但最高法院最終認定警察開槍屬于正當防衛,判其無罪。據了解,日本栃木縣警察向中國研修生開槍致其死亡一案發生后,死者家屬曾向縣方索賠約50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265萬元)。
此前,被告稱“羅成企圖用石燈籠上的石頭毆打被告”這一說法于2011年4月被東京高等法院駁回,否定其可信度。 同時對地方法院一審駁回死者家屬訴求的判決作出改判,勒令栃木縣政府賠償死者家屬1000萬日元(約合53萬人民幣)。
2014年1月, 日本最高法院以二審判定有誤為由重審此案,并以“被告遭遇攻擊、為保護自己的開槍不違法”為由,駁回了原告家屬上訴。
9月30日, 日本最高法院裁定駁回日本警察射殺中國研修生案原告上訴,日本警察被判無罪。
本文“”來源:http://www.desachemical.com/news/world/61534.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