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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1 09:22?出處 網絡
主持人:剛才法律專家講了,從這個過程來看,它本人可以斷定說,中間一定有刑訊逼供,你怎么看?
白巖松:這個刑訊逼供首先我們現在有當事人直接的接受記者采訪所回答的東西,也就是被稱他所謂的相好,包括他自己跟他姐姐的說話。另外有一點,我覺得我們現在要做一個反過來的推證,請當地的公安機關拿出你沒有刑訊逼供的證據來,更何況現在其實在辦案過程當中,已經有相關的當地人士承認,可能存在刑訊逼供。
另外一點我覺得大家可以先暫時離開法理,回到我們的常識生活中,你會覺得一個沒有殺這個人,因為趙振晌回來了,所以的確證明他真的沒殺趙振晌,他為什么會承認呢?
主持人:即便是再軟弱的人,在死罪面前也不可能隨隨便便就認了的。
白巖松:所以前面既有當事人接受記者采訪所陳述的東西,也有現在雖然最開始不承認,但是后來又有相關的人員說存在刑訊逼供,或者說我們這些都不談,你拿出你沒有刑訊逼供的證據吧。
主持人:如果這一切環節我們都這么過了關,可是當這個卷宗到了檢察機關的時候,還有沒有機會把推倒?
白巖松:我覺得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大家會去談當初湖北的佘祥林的案子,殺妻,也是DNA沒有對得上等等,但是最后也判了,最后也出現了這種問題。但是那個時候刑事訴訟法還沒有修改,到1996年的時候,刑事訴訟法明確修改了,我們不妨來看這樣兩條。一個是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這就是無罪推定的原則,你不能先確定人有罪。接下來我們看,“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醉判決。”這就是疑罪從無。
這個過程當中,你還會發現一個細節,就是在趙振晌其實說那個無頭尸以為是趙振晌,但是后來在其他人家又發現了,趙振晌其實回頭看,是在臨跑之前還別人的東西,放在門口,這也其實是一個細節,如果我們心態再細一點,不是事隔了十幾年,回頭再看到這些證據的話,當初為什么不能在刑事訴訟法,以及1996年完成修訂之后,根據或者無罪推定,或者疑罪從無,去貫徹的這樣的法律精神?
主持人:這一個為什么需要我們共同來解答,而當趙作海被釋放回來之后,有一些細節,看了之后真是讓人心情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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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幕提示:痛苦,在得知自己即將被釋放的消息時?! ”疚摹啊眮碓矗篽ttp://www.desachemical.com/news/shehui/14941.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
作者:秩名